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我是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公司准备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但是不清楚在企业所得税这一块有什么规定和要求。不知道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股权激励的成本能否扣除,扣除的标准和条件又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好税务处理。
展开


在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上,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首先,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股权,使其与企业的利益更紧密地结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的规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对于子公司,如果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也可以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来说,子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子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这里的“公允价格”一般是指该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公开交易价格。也就是说,子公司可以将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税负。 不过,子公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要注意留存相关的资料,如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激励对象的名单、行权记录等,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申报和扣除,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