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后户口该如何处理?
我刚在成都离婚,对户口问题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自己的户口。想了解都有哪些处理方式,每种方式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复不复杂,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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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离婚后,处理户口一般有两种常见办法,一是分户,二是回迁户口。 分户,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来一起的户口分开,单独立户。虽然地址可能还是一样,但从法律意义上,户口已经分开了。依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会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要是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也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回迁户口,就是回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这是因为回到娘家等地方落户,可能涉及到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所以得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总之,成都离婚后户口处理要按照相应规定和流程来,确保手续齐全,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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