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的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


试用期被辞退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看用人单位合法辞退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单位有明确的录用标准,并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未达到这个标准。比如,公司招聘文案编辑岗位,明确要求熟练掌握某种文案撰写技巧,而你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显示你并不具备该技能,那么公司以此为由辞退你就是合法的。此外,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单位也可在试用期辞退员工。 其次,是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才能辞退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说说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仅仅是因为自身经营问题或者其他不合理原因辞退试用期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当你在试用期被辞退时,要判断单位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若不合法,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