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在职员工该怎么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要注销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公司注销后我该怎么办,是直接失业了吗?公司需要给我什么补偿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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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决定注销时,对于在职员工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的。 首先,公司注销意味着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种情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一,即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公司注销过程中,公司有义务提前告知员工,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在得知公司要注销的消息后,要注意留存好自己在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员工进行妥善处理,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注销时,在职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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