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在房产纠纷打官司中,费用的构成较为复杂。首先是案件受理费,这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也就是说,如果您的诉讼请求涉及的房产价值在1万元及以内,案件受理费就是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比如您的诉讼请求金额是5万元,1万元需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这4万元部分,就需要交40000×2.5% = 1000元,总共案件受理费就是1000 + 50 = 105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可能有其他费用。比如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 ,如果在打官司过程中需要对房产进行实地查看、鉴定房产相关问题或者发布公告通知相关人员等,就会产生这些费用。另外,要是有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还得承担他们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补贴等额外支出。还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用来启动诉讼程序。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执行费用:当胜诉方要求法院强制对方履行判决内容时,可能会产生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