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金是多少钱呢?


个人所得税中年金涉及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在缴费环节,根据《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里的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是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在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举例来说,如果小李每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是8000元,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他所在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比例是5%,个人缴费比例是4%。那么他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上限是3000×3 = 9000元,他的8000元工资在计税基数范围内,他每月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缴费为8000×4% = 3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