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赔偿一般是多少钱?


婚外情赔偿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额标准。婚外情赔偿一般包含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部分。 物质赔偿主要是无过错方为了收集婚外情相关证据所产生的花费,比如调查费用、起诉时的诉讼费、聘请律师的代理费等这些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 而精神赔偿就相对复杂些,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量化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面涉及到婚外情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况,无过错方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像是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偶尔出轨还是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例如是否公然与第三者出双入对;所造成的后果,也就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要是过错方经济状况很差,赔偿能力有限,那赔偿数额也会受影响;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的赔偿标准肯定会有差异。 一般来说,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 - 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 - 5000元;但如果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比上述标准更高,甚至可能突破五万元 。不过要是婚外情行为构成重婚罪,对于重婚罪的罚款,通常在300至5000元,情节严重的在5000至10000元,总体最高一般不超过5万元。 相关概念: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已经结婚的人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者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