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要钱的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要钱时,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一般来说,诉讼费的收取和案件类型以及涉及的金额相关。对于财产类案件,也就是起诉要钱这类涉及金钱给付的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个例子,如果您起诉要求对方偿还5万元,那么诉讼费的计算方式为:1万元部分交50元,超过1万至5万的部分是4万,这4万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1000 + 50 = 1050元。 此外,对于非财产案件,例如单纯要求赔礼道歉等不涉及具体金钱数额的案件,收费相对固定。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