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给多少才算合理呢?


拆迁安置费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的用于安置居住等方面的费用。合理的拆迁安置费数额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房屋价值补偿部分会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通过专业评估来确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的费用支出以及过渡期间的居住安置费用。具体的补偿标准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有些地方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给予一定数额的搬迁补助费,对于临时安置费,可能会根据过渡期限和被拆迁房屋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用于经营的,那么这部分补偿就需要考虑经营效益等情况。 此外,各地政府还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补助和奖励办法。补助可能是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或者特定情况给予的额外补偿,奖励则是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置的。所以,要确定拆迁安置费给多少合理,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评估结果等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