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损失达到多少会构成刑事案件?


在我国,经济损失达到多少构成刑事案件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数额标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涉及经济损失的刑事案件及对应的数额标准。 首先是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刑事案件。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其次是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情况下,盗窃数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就可能会被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同样,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还有职务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也就是说,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刑事案件。 此外,对于合同诈骗罪等其他涉及经济损失的犯罪,也都有各自不同的数额标准。而且,除了数额之外,犯罪的情节、手段等因素也会影响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涉及经济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