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所得超过多少需要交税?


个人经营所得交税涉及到国家税收制度中的个人所得税部分。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个人经营所得而言,它指的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该法第三条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这里的关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单纯的经营所得金额。也就是说,要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照相应的税率交税。 在实际计算时,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适用5%的税率;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0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举个例子,假如小李经营一家小店,一年的收入总额是50万元,这一年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总共是40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万 - 40万 = 10万元。其中3万元部分按照5%交税,即30000×5% = 1500元;3万到9万这6万元部分按照10%交税,即60000×10% = 6000元;剩下的1万元(10万 - 9万)按照20%交税,即10000×20% = 2000元。所以小李这一年经营所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1500 + 6000 + 2000 = 9500元。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个人经营所得超过多少交税,而是要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税率表来确定具体的纳税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