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要交多少税?
我促成了一笔生意,对方给了我一笔居间费。我不太清楚这笔钱要交多少税,也不知道该怎么计算。希望了解一下居间费交税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免得自己稀里糊涂地多交或者少交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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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是指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的报酬。在税法规定里,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简单来说,假如你的居间费收入低于4000元,就用收入减去800元,剩下的金额按照对应的预扣率交税;要是收入在4000元以上,就用收入乘以80%,得到的金额再按照预扣率交税。 比如,你获得了3000元的居间费,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对应预扣率为20%,那么要交的税就是2200×20% = 440元。要是你获得了5000元的居间费,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80% = 4000元,同样按20%预扣率,交税4000×20% = 800元。 不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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