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森林法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2019年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规定: 首先是森林权属方面。明确了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这就好比给森林资源上了“户口”,让它们的归属更加清晰明确,避免出现权属纠纷。依据是《森林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其次在森林保护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护林设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督促相关组织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同时,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这就像是给森林配备了“守护者”,全方位保护森林不受破坏。《森林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有相关规定。 在造林绿化方面。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造林绿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开展造林绿化。这就鼓励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为森林增添绿色,让我们的环境更加美好。依据是《森林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关于森林采伐,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这就好比给森林采伐戴上了“紧箍咒”,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有相关规定。 此外,森林法还对森林资源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进行盗伐、滥伐等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