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批准逮捕是如何认定的?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原批准逮捕的认定是一个严肃且有着严格法律规定的过程。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对于原批准逮捕的认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认定原批准逮捕需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里的“有证据证明”,要求所掌握的证据必须能够初步证明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并且这些证据要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例如,在盗窃案件中,有监控视频拍到犯罪嫌疑人进入盗窃现场,现场还留下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就可以初步证明犯罪事实。 第二,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和犯罪情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根据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就符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就是说,如果仅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他可能会继续实施犯罪、干扰司法程序等,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在认定原批准逮捕时,会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和条件进行审查。他们会仔细审查公安机关报送的案件材料和证据,判断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如果符合,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不符合,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之,原批准逮捕的认定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过程,以法律条文为依据,目的是确保司法的公正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