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如何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主要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它并不是您的全部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就是您一年的收入,先减去6万元,再减去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后剩下的钱,才是要交税的部分。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是您在工作中已经缴纳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收入中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比如,您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个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在进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以扣除400元。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扣缴义务人(通常是您的公司)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预扣预缴时,使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还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这些所得的扣除方式和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总之,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规定和计算。了解这些规定,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收入和税务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