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人打了耳光派出所一般会如何处理?

前几天和人起了争执,对方直接打了我一耳光。我当时挺懵的,也没立刻反应过来报警。现在越想越气,就想知道如果我现在报警,派出所一般会怎么处理这种事?我想了解下自己能得到什么样的处理结果,打人者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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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人打了耳光,派出所通常会按以下情况处理: 首先,如果伤情比较轻,不构成轻伤及以上程度。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是情节相对较轻,也可能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作为被打者,你还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因受伤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都可以主张。 其次,如果伤情较重,经过专业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那么打人者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公安机关会立案展开侦查,之后可能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种状况下,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让打人者既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等刑罚,也要赔偿你相关的经济损失。 另外,不管伤情怎样,你都应该及时报警,并且妥善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被打后的照片、去医院检查的医疗记录等,这对后续的处理非常关键。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较轻,符合条件的,还可能进行调解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就不再处罚;要是调解没成功,或者达成协议后对方不履行,公安机关就会依法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同时会告知你可以就民事争议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通俗讲,就是因为对方犯罪行为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起要求对方赔偿。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一般需要专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同样要由专业鉴定机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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