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被督察错误扣分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名警察,在工作中被督察错误扣分了。这对我的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我心里很憋屈。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没有明确的流程和规定呢?
展开


当警察被督察错误扣分时,是有相应的维权途径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督察制度,它是公安机关内部对公安民警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目的是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但如果出现错误扣分的情况,警察可以进行维权。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期间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公安部督察机构作出的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决定,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虽然错误扣分并不等同于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但从法律原则和精神来看,警察对错误扣分这种影响自身权益的决定也有申诉的权利。 具体的维权步骤如下:第一步,警察可以先向作出扣分决定的督察部门提出异议,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说明情况,提供自己没有违规的证据和理由,要求重新审查该扣分决定。如果督察部门经过复查后维持原决定,警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进行申诉。在申诉时,要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扣分错误的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据。上级督察部门会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公正的处理。 此外,警察所在单位的政工部门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警察可以向政工部门反映情况,政工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警察与督察部门沟通,促进问题的解决。总之,警察被督察错误扣分后,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