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对两人斗殴会如何处理?


当发生两人斗殴事件后,派出所通常会按照以下步骤和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是出警与调查。接到斗殴报警后,派出所会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到达后,他们会制止正在进行的暴力行为,查看是否有人员受伤。如果有伤者,会及时安排救治。之后,警察会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物品、痕迹等。同时,会询问斗殴双方以及现场的目击证人,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详细情况。这一阶段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该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案件,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 接着是伤情鉴定。如果有人受伤,会根据伤者的情况安排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鉴定结果对于后续的处理起着关键作用。比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就详细规定了不同损伤程度的判定标准。 然后根据不同的鉴定结果和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治安案件。派出所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予处罚;调解不成功的,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参与斗殴的人进行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及以上,那么案件性质就会转变为刑事案件。派出所会立案侦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之后案件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