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撞伤人交警会怎么判?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伤人了,交警判定我是全责。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交警会怎么处理我,是会罚款、扣分,还是有更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可能面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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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撞伤人后交警的判定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主要涉及民事责任和可能的刑事责任两方面。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作为全责方,需要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伤者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而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不会涉及刑事处罚,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扣分、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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