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会如何处理?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帮信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案件会继续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对于帮信罪,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实践中,如果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并且案件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然而,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另外,如果存在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