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是如何出现一房二卖情况的?

最近看中一套二手房,结果听闻二手房市场存在一房二卖的现象,心里挺担忧的。想知道卖家一般在哪些情况下会进行一房二卖,出现这种情况后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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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二手房一房二卖,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及对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出卖方在先后与两位买主缔结合约后,向前位购房者履行义务并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此时两份房屋交易合同均具法律效力,但由于后缔结的合约业已履行,故卖方需对先签约的买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支付房屋全额价款以弥补其损失。 其次,卖方在与先前购房者签署合同并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后,再度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协议。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对后一位购房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支付房屋全额价款,因为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应归其所有或其有权利进行处分。 最后,当两次交易均未完成过户登记时,房屋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两位购房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原则上,买方仅能通过债权保护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裁决。 法律依据方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同时,《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中包括买卖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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