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公司倒闭债务股东如何承担?

我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公司,现在经营不下去面临倒闭,还欠了不少外债。我很担心,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像我们这种股东要怎么承担公司的这些债务呢?是要自己贴钱补上,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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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公司倒闭后债务承担问题需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法人这个概念,法人就像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公司作为法人,拥有法人财产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公司债务。对于股东而言,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并且没有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公司利益,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额外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比如,你在有限责任公司认缴了10万元出资,当公司倒闭有债务时,只要你已经按规定完成这10万元的出资,那你最多就以这10万元为限来承担公司债务,不会再额外要求你掏钱偿债。 然而,如果股东存在一些不当行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若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故意转移公司财产,导致公司没钱偿债,这种情况下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此外,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正常秩序。总之,公司倒闭后股东承担债务问题,关键在于股东是否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滥用权利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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