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天津继承权是如何分配的?

我在天津,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们兄弟姐妹好几个,都想弄清楚这继承权到底是怎么分配的,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分,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所以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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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权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天津,继承权的分配其实遵循的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规定,并非有单独适用于天津地区的特殊规则。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继承权的分配方式。 首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处理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其相应的形式要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最后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时,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总之,在天津进行继承权分配时,要先看是否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若有则按照协议和遗嘱执行;若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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