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生产经营该如何计提?


在个体生产经营中,“计提”是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预先计算某些已经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或损失,并将其计入相应的会计期间。下面从几个常见的计提项目来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税费计提。个体工商户涉及的税费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增值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就需要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个体工商户一般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体工商户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其次是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个体工商户的固定资产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价值较高且使用年限较长的资产,如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折旧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例如,某个体工商户购买了一台价值1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000元,那么每年的折旧额=(100000 - 5000)÷5 = 19000元。在每个会计期间,需要将计算得出的折旧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再者是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无形资产是指个体工商户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应当按照直线法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根据相关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例如,某个体工商户购买一项商标权花费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每年的摊销额=200000÷10 = 20000元。同样,在每个会计期间,将摊销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最后是预提费用计提。预提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租金、水电费等。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当费用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时,需要进行预提。例如,某个体工商户每月应支付租金5000元,但按季度支付,那么在每月末就需要预提租金5000元。预提时,借记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总之,个体生产经营的计提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建议您定期对计提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整,避免出现多提或少提的情况。如果您在计提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财务人员或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