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该怎么加?


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使房屋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因为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部分产权给予了另一方。 在操作层面,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主要有两种常见情况,一种是无贷款的房屋,另一种是有贷款的房屋,这两种情况的办理流程有所不同。 对于无贷款的房屋,办理起来相对简单。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然后,双方一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加名申请。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一般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等费用。最后,完成相关手续后,新的房产证就会注明夫妻双方为房屋共有人。 而对于有贷款的房屋,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房屋产权并不完全属于产权登记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所以,要在有贷款的房屋上加名,通常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银行同意后,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之后,夫妻双方再按照无贷款房屋加名的流程,准备好证件和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在整个加名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加名的方式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共同共有意味着夫妻双方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益;按份共有则是双方按照约定的份额对房屋享有权益。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此外,加名后房屋的产权性质发生了变化,在日后涉及房屋的处分、继承等问题时,都需要按照新的产权情况来处理。总之,婚前房屋婚后加名是一个涉及法律和实际操作的问题,需要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