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怎么约定的?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公司说有试用期,但没详细说具体情况。我想知道试用期在法律上是怎么约定的,比如期限最长多久,和合同期限有什么关系,还有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这些方面。
展开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初期,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双方可以对彼此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紧密相关。当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刚好是一年,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为两个月;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两年零十一个月,试用期最长也只能是两个月。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你与单位约定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同时也不能低于2000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