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员工是否可以报销医药费?
我公司有个合作方人员,在为我们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受伤了。他提出让我们公司给他报销医药费,可他又不是我们公司员工。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非公司员工能不能在我们公司报销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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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非公司员工能否报销医药费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若该非公司员工与公司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例如劳务关系。当非公司员工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为公司工作时,如果是因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而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公司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可能就包含医药费。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非公司员工的医药费可能由公司来承担,也就相当于可以报销。 其次,如果公司基于人道主义或者事先的约定,愿意为非公司员工报销医药费,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公司与非公司员工之间可以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约定公司为其报销一定的医药费用,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公司需要按照约定履行报销义务。 然而,如果非公司员工与公司不存在上述特定关系,也没有事先的约定,公司并没有法定的义务为其报销医药费。因为公司的报销政策通常是基于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制定的,非公司员工不在这个范围内。 所以,非公司员工能否报销医药费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法律关系、是否有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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