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不服上诉该怎么做?


当在民事诉讼中对一审判决不服时,是可以通过上诉来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救济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上诉的相关流程和要点。 首先是上诉的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里的时间限制非常关键,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会丧失上诉的权利,所以一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 其次是要准备上诉状。上诉状是启动上诉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它需要表明您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态度以及具体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请求就是您希望二审法院对案件作出什么样的处理,比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等;上诉理由则要详细说明您为什么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问题,例如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如果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然后,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在上诉过程中,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法院会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如果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二审法院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如果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二审法院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总之,民事诉讼一审不服上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