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申请破产?


公司申请破产,通俗来讲就是当公司实在没办法偿还欠下的债务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结束公司的运营并处理债务。这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所以,当公司满足上述条件时,就可以考虑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就是说,公司自己、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接着,法院会进行受理审查。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如果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就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公司财产、处理公司事务等工作。管理人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在这个过程中,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自己的债权。 最后是破产清算阶段,管理人会按照法定顺序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接着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