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是按什么标准赔偿?


如果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且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这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为工资没拿到手所遭受的损失。比如你本来一个月应得工资5000元,但只拿到3000元,那么用人单位除了要补足2000元工资,还要额外支付2000×25% = 500元的赔偿费用。 其次,要是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劳动保护津贴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而设立的补贴,劳动保护用品则是保障工作安全的物品,像安全帽、防护手套等,这些用人单位都得按规定给劳动者补足。 再者,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例如,工伤治疗花费了10000元,那么用人单位除了正常走工伤报销流程,还得额外给劳动者10000×25% = 2500元的赔偿。 然后,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同样要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这是对特殊群体的特别保护。 最后,还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如果劳动合同里有关于损害赔偿的其他约定,只要不违法,也按照约定来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第三条对具体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也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劳动保护待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规定的各项保护措施和待遇,包括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等。 工伤、医疗待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享有的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保障和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