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应该先搬东西还是先办离婚手续?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了,家里有不少共同财产。现在纠结是先把自己的东西搬出来,还是先去办理离婚手续。不知道这两者先后顺序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到底该先做哪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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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离婚时先搬东西还是先办离婚手续并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规定。但这两种不同的顺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影响。 如果选择先搬东西,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自己对个人物品的实际控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明确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未办理离婚手续前,随意搬走共同财产,可能会引发对方的不满,甚至被对方认为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若选择先办离婚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夫妻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并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予以明确。之后再按照约定或者判决搬离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样会更加具有法律依据和保障,减少后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要注意保护好共同财产,避免出现财产损毁、丢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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