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离婚应该如何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我不知道申请离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去什么部门,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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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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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审理、判决等环节。起诉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申请离婚时,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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