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向法院申请离婚呢?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了问题,想通过法院申请离婚,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比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要遵循怎样的流程,以及在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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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向法院申请离婚,也就是起诉离婚,一般有以下流程: **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原告的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起诉状,律师授权手续等。若涉及财产分割,还需准备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若要证明感情破裂,也需准备相关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婚外情录音等。 **递交起诉材料**:可以递交材料到法院窗口(派出法庭与基层法院立案窗口可能不在同一地点),也可选择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材料通过审核后,需按要求缴纳诉讼费,缴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视为自动撤诉。 **法院受理与调解**: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和好不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则转入审判庭。 **审理与判决**: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还列举了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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