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团公司如何申请破产?

我有一家集团公司,现在经营状况很差,债务缠身实在撑不下去了,想申请破产。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直接去法院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公司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集团公司申请破产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申请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就是说,集团公司自己、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破产申请的主体。 接下来是申请破产需要满足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简单来说,就是集团公司还不上到期的债务,并且全部资产不够还债或者明显还不起债了,就满足了申请破产的基本条件。 然后是申请破产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要求,集团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时,一般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同时,还需要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 最后是申请破产的流程。第一步,由符合条件的主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一般来说,是集团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法院会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三步,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集团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集团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等。第四步,进入债权申报阶段。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五步,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最后,如果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会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