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民事诉讼中怎样才能申请财产保全?

我现在涉及一个民事诉讼案子,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影响后续判决执行,所以想了解下具体要怎么做才能申请财产保全,比如需要准备啥材料,走哪些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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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明确管辖法院并提起诉讼。要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再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这是因为不同法院对案件有不同的管辖范围,找对法院是申请的基础。 其次,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申请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然后,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并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接着,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比如银行账号信息、房产信息等,以便法院能准确地进行财产保全。 再之后,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最后,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要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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