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注册商品商标?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是一个有明确流程和要求的法律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要进行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它指的是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欲注册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这能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成功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然后,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商品商标注册,需准备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接着,提交申请。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之后,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是商标局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商标局会要求补正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会发放受理通知书。再之后,商标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按其商标申请日期的先后,查询、分析、对比、审查该商标注册的合法性,以确定是否给予初步审定公告或是驳回。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等等。若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初步审定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若在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