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案专利如何申请?


要理解销售方案专利的申请过程,首先得明白什么样的销售方案能申请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销售方案而言,一般属于方法类的发明创造。不过,并非所有销售方案都能申请专利,只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方案才行。新颖性是说该方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销售方案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行将申请文件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各地的专利代办处,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 第三步是缴纳申请费。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第四步是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格式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果存在问题,专利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 第五步是公布申请。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六步是实质审查。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专利局会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全面审查。 最后,如果经过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会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