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纠纷该如何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损害纠纷,不清楚该怎么去进行鉴定。想知道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找哪个机构来做鉴定才有效,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而错过鉴定的最佳时机,也怕走弯路,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医疗损害纠纷鉴定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环节,它能帮助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鉴定机构的选择。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损害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医学会主要是指各级医学会,其优势在于鉴定专家多来自医疗卫生系统,对医学专业知识和医疗行业规则更为熟悉;司法鉴定机构则具有相对中立性,在证据审查和因果关系判断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接着是鉴定流程。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签署委托书,提交相关的病历资料等。如果是通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移交鉴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或者患者投诉后,认为需要鉴定的,会启动相关程序。在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能会召开听证会,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和辩解。专家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出具鉴定意见书。 然后是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患者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这些材料是鉴定的重要依据,能够反映患者的诊疗过程和病情变化。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医患双方的陈述材料,说明各自对医疗过程和损害后果的看法。 最后,关于鉴定结果。鉴定意见书会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的程度以及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内容。医患双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