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该如何避免?
我最近打算买房,特别担心碰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的情况,导致自己遭受损失。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方法能避免这种糟心事,最好能详细讲讲操作步骤和注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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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的情况,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买房前仔细查询房产的所有人。购房者选好房子与卖方交易时,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与交易卖家是同一人。因为一套房子通常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人,除非是共有产权人。比如,通过查看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屋登记信息等方式来确认。 其次,进行预告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买受人在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要及时办理。 再者,要及时网签。网签是指在房地产领域,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相关部门进行网上签约备案。通过网签,可以使房屋交易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开发商将同一套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 另外,还可以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购房者若不放心,可以寻找当地知名的中介进行房屋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让中介写清楚“如果出现了房屋纠纷,一房多卖的情况,卖家要负全部责任”。虽然中介会收取一定费用,但能提供更强的保障,还能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 最后,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谨慎。合同中应写明禁止一房多卖的规定,并且约定好出现一房多卖的违约责任。比如约定一个比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防止卖家轻易违约。同时要注意合同上是否有加盖正规公章,保证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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