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能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呢?

我最近打算买房,特别担心遇到不良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况,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方法可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以及相关的法律保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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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交易
  • #一房多卖
  • #预告登记
  • #网签制度
  • #合同备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是指为了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等而进行的提前登记。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就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具有很强的公示效力,若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上进行了有效的预告登记的,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购房者)同意受让该房屋的,不能认定为善意受让人,因此,预告登记可以有效阻却第三人善意取得该房产,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买受人在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要及时办理,以免预告登记失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房地产交易网签制度** 房地产交易领域的网签制度,是指房地产交易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在网上公布并供相关当事人查询。网签制度是一个网络管理系统,目的也是防止“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与预告登记主要记载与物权变动有关信息不同,网签信息更加详细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等,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等,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等情况。 **购房合同备案制度**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预售商品房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这也是防止“一房二卖”的有效途径。 此外,购房者在买房前,还可以查询房产的所有人,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共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如果实在不放心,也可以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让中介写清楚“如果出现了房屋纠纷,一房多卖的情况,卖家要负全部责任”。虽然中介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这样保障会更强,通过中介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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