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如何躲过追诉时效?
我之前因为一些原因犯了盗窃罪,现在心里一直很忐忑,担心哪天被发现了。想知道有没有办法能躲过盗窃罪的追诉时效,这样我心里也能踏实点。我就是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有没有什么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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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对于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盗窃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根本不存在所谓“躲过追诉时效”的合法方法。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并且,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犯罪后唯一正确的做法是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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