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冷静期内如何反悔?
我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30天冷静期。冷静下来后,我不想离了,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能反悔。想了解下在这30天冷静期内,反悔的具体流程和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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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30天冷静期主要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通俗来讲,就是在这30天冷静期内,如果你后悔离婚了,就可以去当初办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带上能证明你身份的有效证件,还有之前给你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亲自填写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进行核对,没问题的话,就会给你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之前你申请离婚的那些材料保存起来。 要是过了这30天冷静期,后面还有30天的时间,在这30天里,你和你的伴侣没有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按照法律规定,就相当于你们自动撤回了离婚申请。这其实是法律给想要离婚的夫妻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结束婚姻关系。所以,如果你在冷静期内反悔了,要及时按照上述流程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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