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选择权和自主经营权如何平衡?


自由选择权和自主经营权是市场经济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不同的情境下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两个概念以及如何平衡它们。 自由选择权,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了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自主经营权则是指经营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经营者可以自主决定经营的方向、方式、价格等方面的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保障了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在实际生活中,自由选择权和自主经营权可能会产生冲突。比如,消费者可能会提出一些超出经营者正常经营范围或者不合理的要求,而经营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可能会拒绝这些要求。这时,就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两者并没有绝对的优先性。一方面,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不能被滥用。如果消费者的要求明显不合理,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那么经营者有权拒绝。另一方面,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也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在行使自主经营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当两者发生冲突时,一般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样,经营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自主经营权。 总之,自由选择权和自主经营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权利,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两者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