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需要区分不同情况。首先,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普通合伙人需要用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例如,一个普通合伙企业欠了100万债务,企业财产只有50万,那么剩下的50万就需要普通合伙人用个人财产来承担,而且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普通合伙人要求偿还全部剩余债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比如,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那么他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最多就是这10万元。 另外,《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实际承担债务时,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分为两个层次: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先用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来承担债务;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轮到合伙人承担。这里的“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人在第二顺序的责任承担中相互之间所负的连带责任,而非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即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相关概念: 无限连带责任:就是当企业欠债还不上时,普通合伙人要用自己全部的财产去还钱,而且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普通合伙人要全部的欠款。 有限责任:像有限合伙人,只需要以自己当初承诺投入的那部分钱为限度来承担企业债务 。 按份之债:就是合伙人之间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比例或者平均来分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