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责70次责30该怎么计算?


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主责承担70%的责任,次责承担30%的责任,这是在确定双方赔偿比例时常用的一种划分方式。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计算方法。 首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到赔偿,通常先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例如,在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当交强险赔偿完之后,如果还有剩余的损失,就会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比如,甲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70%),乙负次要责任(30%)。甲的车辆维修费用是5000元,乙的车辆维修费用是3000元,并且乙受伤治疗花费了8000元。假设双方都有交强险,那么先由双方的交强险各自赔偿对方财产损失2000元。此时,甲还剩下车辆维修费用3000元(5000 - 2000),乙还剩下车辆维修费用1000元(3000 - 2000)以及医疗费用8000元。 对于剩余的损失,按照责任比例计算。甲需要承担乙剩余损失的70%,即(1000 + 8000)× 70% = 6300元;乙需要承担甲剩余损失的30%,即3000 × 30% = 900元。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如果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同样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所以,在实际计算赔偿时,要先明确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再对剩余损失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