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妻子名字后离婚怎么算?
我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现在和妻子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加了名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算,是一人一半,还是要考虑其他因素,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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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后,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通常意味着将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的产权赠与给了妻子,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了妻子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从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法院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结婚时间的长短等因素,不一定是平均分割。例如,如果购房款大部分是由一方婚前支付,只是婚后加上了对方名字,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出资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即可。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上妻子名字后同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同样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所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后离婚分割房产时,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最终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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