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赡养费怎么计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离婚时会涉及赡养费的问题,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我们结婚多年,家庭情况比较复杂,有共同财产也有债务,想知道在法律上赡养费是依据什么来计算的,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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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离婚时涉及的不是“赡养费”,而是“扶养费”和“抚养费”等概念。 赡养费一般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生活费用,而离婚涉及的费用主要与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对子女的抚养相关。 首先来说夫妻之间的扶养费。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生活困难时,有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一般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法院在判决经济帮助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困难方的实际需要等因素。 对于子女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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