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数额是如何计算的?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威胁我给一笔钱,不然就把我的隐私泄露出去。我有点担心这是不是构成敲诈勒索罪,也想知道这个罪的数额到底是怎么计算的。是只看他威胁我要的钱数,还是有其他算法,想弄清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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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数额的计算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 首先得知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并且它是数额犯,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此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比如在广东,一类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 )数额较大是4千,二类地区是2.5千 。 在计算敲诈勒索罪数额时,一般就是看行为人通过敲诈勒索行为想要获取或者实际获取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如果多次敲诈勒索,未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总之,具体数额认定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司法标准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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