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重整受理期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向法院申请了破产重整,想知道这个破产重整受理期到底是怎么计算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截止,希望能有个清晰的了解,不然心里一直没底。
展开 view-more
  • #破产重整
  • #受理期限
  • #企业破产法
  • #申请审查
  • #时间计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重整受理期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时间节点和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重整申请的提出。当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后,法院就会启动对申请的审查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申请,且债务人提出异议,从法院收到申请到作出是否受理裁定的最长时间为二十二日(5日通知 + 7日异议期 + 10日裁定)。 如果债务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不过,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所以,债务人等提出申请时,一般受理期为十五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十日。 此外,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综上所述,破产重整受理期的计算会因申请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存在特殊情况可延长的规定。企业和相关利益方在关注破产重整程序时,需准确把握这些时间节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