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我在公司工作了好几年,现在公司突然提出要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补偿金到底该怎么算。我想知道具体的计算标准,还有是不是所有情况公司都要给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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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补偿金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经济补偿金为4个月工资(3年按3个月工资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8个月按1个月工资算)。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偿金的计算** 若公司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2年,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常经济补偿金是2个月工资,那么赔偿金就是4个月工资。 **三、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如果公司是因为劳动者的故意过失行为,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依法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就无需对劳动者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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